标准化科工作职能
发布时间:2015-03-24  来源:

     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;组织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;组织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;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农业标准规范的立项、审查、编号、发布,推荐执行(法律、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例外);组织协调全市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;协调管理市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;管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;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工作;指导标准化协会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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